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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地产业号称“微利”收入最高

2001-02-06 来源:生活时报 东山 我有话说

从2月1日起,广东提高预售商品房条件:七层以下(含七层)的商品房项目,须完成结构工程并封顶;七层以上的,须完成三分之二结构工程。这意味着,开发商要完成总投资额的一半左右才能开售,实现正常的资金滚动。对于那些妄图以少量起步资金“套”市场或银行钱的开发商,这无疑是一记丧钟。

我们这里简要分析一下开发商们所说的“利润只有10%”是怎么回事。

开发商们爱说“我们斥资十几亿元开发建筑了数十万平方米的社区”。这很容易使人产生这十几亿元本来就在他们账上的错觉。这样10%的利润就真实可信了。

可他们的账上只要有5000万元,就可以撬动整个项目运作。首先,在土地出让金上,可以说没有一家房地产公司是一次性全额支付的,甚至有房子卖光了还未付清土地出让金的情况。这就是为什么有的项目迟迟办不了产权证的原因之一。

其次,在工程招标中,开发商往往让投标单位先垫资。据统计,有一半以上的房地产项目要求建筑企业垫资到基础工程上。

另外,房地产项目往往都是分批开发,当一期竣工后,开发商往往将其抵押给银行以获得贷款。也就是说,您拿一辈子储蓄买的房子给换钱去了。

好了,按开发商的理论,他们投入15亿元的一个项目,利润率10%,即1.5亿元,可是他们自有资金的投入或许只有5000万,这样利润率便是300%。

最后再报告一个好消息,号称进入“微利时代”的房地产业仍然是中国收入最高的行业,貌似强大的金融业、IT业都不是对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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